先 予 执 行
先予执行的意思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先予执行 引证解释
国语词典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造句
1.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在此前提下,笔者的观点是将已有的先予执行制度进行改革,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3.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先予执行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诸多弊端。
5.行为保全区别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具有独立的价值。
6.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7.第七十九条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等程序所涉及的担保,可以参照本章规定。
8.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9.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10.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相关组词
拓展查询
先予执行是什么意思 先予执行读音 怎么读
先予执行,拼音是xiān yú zhí xíng,先予执行的意思 近义词 反义词
用先予执行造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