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事
听事的意思
听事
(1) 处理政事
(2) 大厅(多指官署中的)。也作“厅事”
听事 引证解释
⒈ 谓听命行事。
引《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孔颖达疏:“童子未成年,虽往适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
《左传·襄公三十年》:“穆叔问王子围之为政何如。对曰:‘吾儕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
⒉ 犹治事。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羣臣受决事,悉於咸阳宫。”
《汉书·宣帝纪》:“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
⒊ 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
引汉应劭《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郴还听事,思惟良久。”
《晋书·陶侃传》:“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餘雪犹湿,於是以屑布地。”
《资治通鉴·晋愍帝建兴二年》:“勒升其听事, 浚乃走出堂皇, 勒众执之。”
胡三省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於是。 汉晋皆作听事, 六朝以来乃始加‘广’作‘厅’。”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四:“江苏藩署听事县一额云: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国语词典
听事
治理政事。《汉书.卷八.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也作「听政」。
听事造句
1.乙巳晦,日有食之,帝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2.王保根,我和孟叔说什么你管得着吗?你怎么这么喜欢打听事啊?你是女人还是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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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那时,鸱尾的使用除宫殿外,只有“三公黄阁听事置鸱尾”,一般官僚非经特许不得僭用。
5.不过这家伙到也继承了他老爹得爱好就喜欢打听事,搜集情报,真应该把他推荐给国安局肯定是一个好间谍。
6.云汝琪乃领云家二千羌人于陈庆文手下听事。
7.它掌管皇城里的一切礼仪、刑事及管理当差、听事等杂役,而更重要的是替皇帝管理内外一切奏章,代皇帝批答大小臣子上奏的一切公文。
8.拉姆齐齐太太把她所做的事告诉了警察,警察听事在为吃惊。
9.于是,“是日移病不听事,入卧传舍,闭合思过”。
10.子婴即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