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 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的意思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领事裁判权
简体
拼音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注音 ㄌ一ㄥˇ ㄕ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

领事裁判权的意思

领事裁判权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亦称‘‘治外法权’’,指的是一国公民在侨居国成为民事、刑事诉讼被告时,该国领事具有的按照本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的权力。

领事裁判权 引证解释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国语词典

领事裁判权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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